40岁时的两个重要决定 -研究者的创业故事系列

在我40岁生日前后各4个月的时间里,我做出了两个重要的决定。 第一个是2013年11月,我做为一家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在经过整整一天漫长的谈判后,最终拒绝了外方的收购要约。这意味着做为股东将暂时收不到......

40岁时的两个重要决定 -研究者的创业故事系列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4日    作者:张弛
在我40岁生日前后各4个月的时间里,我做出了两个重要的决定。

第一个是2013年11月,我做为一家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在经过整整一天漫长的谈判后,最终拒绝了外方的收购要约。这意味着做为股东将暂时收不到大笔现金,也意味着做为这家合资公司的创始人和经理人,但是董事会的少数派,我会面临或主动或被动离开的结果。

当时谈判在一间很大的会议室,大到对面人说话要刻意放大音量。谈判对手是专程为此事来华的集团COO,从上海赶来的外方律师,外方在华高管等三位。中方代表就我一位。会议开到一半我就强烈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对等的谈判,更像是一个说服你接受对方已经拟定的所有条款的说服会――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会站在你的立场对条款做各种解读和承诺,但是,如果你要把你要的东西放在合同中――对不起,没必要--好吧,根本也无可能。

或许对方也感受到了这种城下之盟可能会让我难堪,到下午2点,会议暂停,以便让我和中方合伙人一起商量下。我走出会议室,在外面逛了半个小时,作出了决定:中止谈判。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的原因,一是因为我的合伙人在美国,当时有时差;另一方面,做为中方控股股东,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我已经作出最终决定。

当我回到会议室,告诉外方:中方认为当前的要约距离双方的本意差距太远,而且经过一天的谈判,也没有任何进展,为了节约双方的时间,中方决定中止谈判。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外方COO失望、惊讶和愤怒三种表情轮回的脸。
说实话,那一刻,我觉得很快意。

很多重要的决策,你无法量化那一刻是理性还是感性主导,也无法回答应该是理性还是感性更好。但我承认,当时的谈判氛围让我很不爽,这不是建立合资公司之初双方做为商业合伙人之间的平等协商,有的只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压迫。做为股东,我当然可以说不。

这个决定很重要,虽然并不艰难。它意味着我很快就要离开这棵大树,放弃一个外企高管每年非常有保证的百万年薪,放弃这个行业无数精英奋斗很多年从而终于可以选择整天坐在办公室,看着各种报表,开着各种协调会,给下面的人各种画饼各种挑错,只为上面的人服务和焦虑,但你从不用为自己创造了什么价值而焦虑的高管时光。

这个决定对我而言一点也不艰难是因为n年前我就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工作,更不是我想要的更好的自己。所以,3年前在上一次转让股份给外方的时候,我就利用股东特权,建立了自己的业务团队,去做一个研究者真正想做的事情――有价值的研究。3年来,虽然带着团队栉风沐雨做项目,帮助客户应对各种商业挑战,但我知道这才是一个研究者的价值所在,也是我的未来。

更重要的是,唯有在不断深入服务客户过程中,你才能发现其间巨大的商业机会。当更多资深研究者终于坐到了那把不用每天跑客户的椅子上只用听小朋友来汇报时,其实,客户所获得的东西,除了合同上的公章和logo没变化外,做为专业服务的根本保障的人的服务,已经变形了。尽管为了研究公司营业额的增长,这种变形或许是必要的,但是,从客户价值的角度,这种变形意味着一种虚假承诺。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客户看到这一问题,他们希望得到专业的人真正花时间的专业服务。

所以,1年多来的谈判,关键不是我如何退出,也不是我何时再创业,而是在双方的何种支持下再创业。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决定并不艰难的原因。

好吧,故事讲到这,貌似你已经猜到了第二个重要决定:2013年6月,我离开了,团队也陆续离开了。当时外方也貌似诚恳地为我提供过一些新机会,例如独立负责一条全新的业务线,或者去管香港台湾,甚至所谓大中国区,当然还有增加的几十万的年薪。但我首先已经志不在此,其次,在漫长的谈判中也对外方失去了信心。更重要的是,人生不过百年,我已经40岁了,还能有多少时间让我虚耗在这里呢?我的人生需要创造更多东西,那些舒服的位子不错的薪资漂亮的名头,如果阻碍了我的时间,唯有放弃。

在新公司成立之初的一次饭局上,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我们一起共事近10年,一起经历了合资再创业的整个过程-问我,为什么重新创业?我说:“40岁,一下感觉人到中年,觉得应该抓紧时间做些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这句话的背后其实就是上面的故事。

是的,生命短暂,每个人都有中年危机。无论你还在大树下乘凉,还是在努力向上接近那个高管的位子,或者在找寻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或者很幸运象我一样,已经凝聚了一批志同道合者,走在创业者的充满泥泞但由你自己掌控的道路上――-应对危机的最好方法就是中止犹豫,抓紧行动!

既然是故事,就要有结尾――你会问,你和外方的谈判后来怎样了?谈判没有进展,所以,我们依然是这间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为了避免董事会的尴尬,我任命了夫人做为这家公司的董事,和集团COO一起,在年度董事会上,就我方认为的重要管理事项对外方任命的管理团队进行质询。

嗯,故事讲完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